20.1.1企业资产
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20.1.2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铁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8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隧道(或地下工程或结构)专业高级职称;隧道(或地下工程)、结构等专业中级以上职 称人员不少于15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4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钢筋工、测量工、混凝土工、模板工、爆破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20.1.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单洞长≥500米的隧道4座;
(2)累计完成隧道长度10公里以上。20.1.4技术装备具有隧道掘进设备2台。
20.2.1企业资产
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20.2.2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铁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 水电工程、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8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 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隧道(或地下工程或结构)专业 高级职称或公路工程(或铁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 利水电工程或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隧道(或地下工程)、结构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 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5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钢筋工、测量工、混凝 土工、模板工、爆破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 人。
20.2.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单洞长≥200米的隧道3座。
(2)累计完成隧道长度5公里以上。 20.2.4技术装备 具有隧道掘进设备1台。
20.3.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20.3.2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铁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 水电工程、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 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隧道(或地下工程或结构)专业 中级职称或公路工程(或铁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 利水电工程或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隧 道(或地下工程)、结构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 于5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钢筋工、测量工、混凝 土工、模板工、爆破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 104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 类别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20.3.3技术装备 具有隧道掘进设备1台。
20.4.1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隧道工程的施工。
20.4.2二级资质
可承担断面60平方米以下且单洞长度1000米以下的隧道工程施工。
20.4.3三级资质
可承担断面40平方米以下且单洞长度500米以下 的隧道工程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