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1企业资产
(1)净资产3000万元以上。
(2)厂房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米。
21.1.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 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结 构、机械、焊接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 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资 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焊工、油漆工、起重信 号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21.1.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2类钢结构工程的施工, 工程质量合格。
(1)钢结构高度80米以上;
(2)钢结构单跨30米以上;
(3)网壳、网架结构短边边跨跨度70米以上;
(4)单体钢结构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
(5)单体钢结构工程钢结构重量5000吨以上。
21.1.4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切割设备(多头切割机或数控切割机或仿型 切割机或等离子切割机或相贯切割机等)3台;
(2)制孔设备(三维数控钻床或平面数控钻床或 50mm以上摇臂钻床等)3台;
(3)端面铣切或锁口机不少于2台;
(4)超声波探伤仪、漆膜测厚仪(干湿膜)等质 量检测设备齐全。
21.2.1企业资产
(1)净资产1500万元以上。
(2)厂房面积不少于15000平方米。
21.2.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6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 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一 107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结构、机械、焊接等专业中级 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资 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焊工、油漆工、起重信 号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21.2.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2类钢结构工程的施工, 工程质量合格。
(1)钢结构高度50米以上的建筑物;
(2)钢结构单跨24米以上的建筑物;
(3)网壳、网架结构短边边跨跨度30米以上;
(4)单体钢结构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
(5)单体钢结构工程钢结构重量2000吨以上。 21.2.4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切割设备(多头切割机或数控切割机或仿型 切割机或等离子切割机或相贯切割机等)1台;
(2)制孔设备(三维数控钻床或平面数控钻床或 50mm以上摇臂钻床等)1台;
(3)超声波探伤仪、漆膜测厚仪(干湿膜)等质 108 量检测设备齐全。
21.3.1企业资产
净资产500万元以上。
21.3.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 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 师执业资格;结构、机械、焊接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 员不少于6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8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资 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焊工、油漆工、起重信 号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 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可承担下列钢结构工程的施工:
(1)钢结构高度60米以上;
(2)钢结构单跨跨度30米以上;
(3)网壳、网架结构短边边跨跨度50米以上;
(4)单体钢结构工程钢结构总重量4000吨以上;
(5)单体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以上。
21.4.2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钢结构工程的施工:
(1)钢结构高度100米以下;
(2)钢结构单跨跨度36米以下;
(3)网壳、网架结构短边边跨跨度75米以下;
(4)单体钢结构工程钢结构总重量6000吨以下;
(5)单体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以下。
21.4.3三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钢结构工程的施工:
(1)钢结构高度60米以下; (2)钢结构单跨跨度30米以下;
(3)网壳、网架结构短边边跨跨度33米以下;
(4)单体钢结构工程钢结构总重量3000吨以下;
(5)单体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以下。
注:钢结构工程是指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主体承重梁、柱 等均使用以钢为主要材料,并工厂制作、现场安装的方 110 式完成的建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