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
3、企业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5、技术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复印件
6、技术负责人申报前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
二、附加材料:
1.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2.企业改制重组、分立或合并情况报告,包括新企业与原企业的产权关系、资本构成及资产负债情况,人员、内部组织机构的分立与合并情况;
3.国有企业改制、分立、合并、重组,需提交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其中改制企业还应提供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
4.非国有企业,需提交股东大会或董事长关于企业改制或股权变更等事项的决议复印件;
5.企业分立后,原企业仍保留资格的,应与分立后新成立的企业同时申报。